上海3310人才计划
(一)A类(重点推荐类)项目
1、给予创业人才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企业注册所在园区提供最高200平方米工作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
2、对具有市场需求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生产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的,可给予最高200万元两年期信用担保贷款。
3、对符合基地产业发展导向、经评审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可给予两年期500万元贷款额度以内的贷款贴息。
4、创业项目失败,可按创业者本人首次现金出资金额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创业风险补偿金。
5、创业者本人在本区域购房,可给予最高50万元购房补贴。
6、其它扶持按政策规定享受。
(二)B类(优先推荐类)项目
1、给予创业人才6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企业注册地所在园区提供最高100平方米工作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
2、对符合基地产业发展导向、经评审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可给予两年期100万元贷款额度以内的贷款贴息。
3、创业者本人在本区域购房,可给予最高30万元购房补贴。
4、其它扶持按政策规定享受。
(三)C类(一般推荐类)项目
1、给予创业人才2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企业注册所在园区提供不少于50平方米工作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
2、对符合基地产业发展导向、经评审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可给予一年期100万元贷款额度以内的贷款贴息。
3、创业者本人在本区域购房,可给予最高10万元购房补贴。
4、其它扶持按政策规定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