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阳光道路运输”及电子监察系统。
2.招标范围(工作内容):用户需求调研、门户系统(含全疆18个地州市子门户)、“阳光道路运输”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后台系统建设及历史数据迁移,包括相关硬件设备采购与安装、系统调试与试运行、后续服务等。计划工期:6个月(含试运行期3个月)。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自治区信息化办公室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甲级(含)资质以上证书(原件或公证件)或国家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其他资格要求可从本公告第7条所述网站进一步了解详细信息。
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1日至2014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原件、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30日上午11:00,投标人应于当日10:30至11: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上述网站进一步了解本项目的详细招标信息。
8.联系方式: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224号
邮政编码:830000
联系人:王建军、王海
电话:(0991)5282032、 5281672
行政监督:(0991)5281014
纪检监察:(0991)5281407(交通运输厅)(0991)5282079(道路运输管理局)
招标代理: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北路深燃大厦B座6楼
邮政编码:518034
联系人:张义彬
电话:(0991)2550958
传真:(0991)255095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