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的招标编号为0624-14150656的福州市滨园南路二期道路工程土方外运工程,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榕发改基建[2010]111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国内公开招标。
1. 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1.1. 工程建设规模为:本次招标项目为 福州市滨园南路二期道路工程土方外运工程;运方量约 262025.6立方米,其中位于滨园南路范围内土方量为144222.1m3,凤山路范围内土方量为117803.5 m3,总运费约 1834.1792万元;
1.2. 工程建设地点为: 福州市滨园南路;
1.3. 总工期 60日历天。
1.4. 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如投标人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 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于 2014年 9月 10日至 2014年 9月 14日每天上午 9时 00分至 11时 00分,下午 3时 00分至 5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地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02室)购买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份人民币 1000元,售后不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含普通货运;
3.2. 具备有效的福州市市容管理局核发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许可证》;具备福州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本招标项目采用 最低价评标办法,运输费按 70元/立方米的单价作为最高控制单价,土方量按 262025.6立方米计,最高控制总价为18341792元。
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电汇或转账的形式提交人民币 3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14年 9月 30日上午 9时 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4层开标大厅。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凭证的复印件(并带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 本次招标公告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发布。
招标人: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地 址: 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138号, 邮编: 353003
电 话: 0591-83411735,
联系人: 谢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02室, 邮 编:350002
电 话: 0591-87525350 38872069, 传 真: 0591-87525261;
联系人: 侍 平 张孔龙。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东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帐 号:100012691890010001
(说明:请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0624-1415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