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就浙江省烟草公司金华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的分拣系统成套设备及相关系统集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编号: 0625-14105090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浙江省烟草公司金华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的分拣系统成套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
四、招标范围
1 .分拣系统方案设计、分拣成套设备(包括:条烟分拣系统,及分拣管理系统等相关软件及配套的计算机硬件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
2. 自动件烟备货系统方案设计、备货成套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能过竣工验收合格。
3. 高架库系统、分拣系统的总集成。
4. dps( 分拣系统)相关计算机信息系统软硬件集成。
5. 配送中心内部所有物流系统接口服务,使高架库系统、备货系统、分拣系统、国家局“一号工程”系统、省局物流管控信息系统、中烟数字化仓储系统、营销系统、物联网(含烟包、器具跟踪)、GIS/GPS系统、作业实时监控系统(含指挥调度中心)等系统实现资源共享、接口兼容、互联互通、安全可靠。
6. 以上5项内容相关的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
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机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2. 投标人应为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
3.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4. 投标人必须具备单条分拣线的实际分拣能力不低于卷烟18000条/小时(以国家烟草专卖局“一号工程”打码到条系统显示的平均数据为准)分拣设备的自主设计和制造能力;
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完善售后服务的能力及保障措施;
6.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书原件;
7. 投标人须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对本次招标内容进行分包,除非得到招标人同意;
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1 .时间: 2014年5月7日 起至 2014年5月13日 ,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北京时间)。
2 .地点: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408室(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5月27日下午 14:00(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杭州莲花宾馆三楼会议室(杭州市环城西路72号)。
九、开标时间: 2014年5月27日下午 14:0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杭州莲花宾馆三楼会议室(杭州市环城西路72号)。
十一、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8室
邮 编:310003
电 话:0571-85860239、85860231 传 真:0571-85860230
联系人:叶青、肖云忠
电子邮件:allan_xiao@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帐 号:1202021209006759843
浙江省烟草公司金华市公司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4 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