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受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2016年度合作生产加工卷烟运输服务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0624-14160349
2. 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预计采购数量 | 主要技术 规格 | 服务时间 |
A | 2014-2016 年度河北合作生产加工卷烟运输服务 | 25 万件 / 年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B | 2014-2016 年度江西合作生产加工卷烟运输服务 | 40 万件 / 年 |
注:1)本项目分为两个合同包,投标人可对两个合同包进行投标;不允许将各个合同包内的内容拆分投标。评标、定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年度结算承运量以实际执行为准。若招标人年度实际承运量增加,中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增加自有车辆,如因车辆不足造成招标人损失,将由中标人进行相应的赔偿。若由于国家烟草专卖局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承运量减少甚至为零,中标人不得有异议,也不得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3)若由于招标人合作生产加工方(河北中烟或者江西中烟)在其省内加工点(即运输起点)发生调整的,投标人应无条件相应地调整运输起点,并执行合同。
4)若由于国家烟草专卖局政策变化或者由于招标人合作生产加工方生产经营等原因导致中标方无法入驻招标人合作生产加工点承运卷烟的,招标人有权作最终解释并单方面解除合同。
5)卷烟计量单位说明:常规包装卷烟规格为1件=1万支=50条=500包(20支/包),每件硬盒卷烟外观长宽高约为450*250*570mm,每件重量约15公斤,实际运输过程中50件按1吨计。若遇异型包装卷烟(非20支/包),根据“1件=1万支=50条=500包(20支/包)”计算实际件数。
3. 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3.1.通过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卷烟运输供方资质认证,并成为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卷烟运输合格供方名录的成员。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合格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总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总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副本复印件。
3.3.投标人应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同时提供合格有效的分公司及总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4.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总公司的投标授权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备查。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可能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4年 4 月 25日~ 5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向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401室)购买招标文件,也可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具体详见备注。
5.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份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 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恕不负责。
6.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4年 5 月 16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18号中烟大厦一楼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或专人送交。通过邮寄的,须于投标截止前一天寄达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通过专人送交的,须于投标截止当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送达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18号中烟大厦一楼大厅。
7. 开标时间:2014年 5 月 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开标当天将在大厦一楼大厅的投标现场告知具体的会议室。
8.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结果公示同时在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 www.fjtic.com.cn )、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网(www.tobacco.gov.cn )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网站上发布。
9. 本项目招标全过程接受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招标人: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市莲岳路118号 邮编:361004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0592-5831187
传 真:0592-5831191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邮 编:350002
电 话:0591-87525265
传 真:0591-87552404
联系人:黄发宪、魏仕烽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帐户
开户名: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帐 号:1000 1269 1890 0100 01
备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可通过到招标代理机构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将报名费(招标文件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的银行回单及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投标报名信息表”盖公章后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0591-87552404)。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此传真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4-2016 年度合作生产加工卷烟运输服务项目 ( 招标编号: 0624-14160349) 投标报名信息表(附上银行回单) | ||||
投标人单位 | (加盖公章) | |||
投标人单位邮寄地址 |
| |||
报名投标的 合同包号 |
| 联系方式 | 移动电话 |
|
固定电话 |
| |||
联系人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