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 SZCG2013040291 )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罚没物资运输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SZCG2013040291
2.招标项目名称:罚没物资运输服务项目
3.标的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4.标书获得方法: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13年9月2日18时至2013年9月16日14时10分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 http://www.szzfcg.cn/ 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3)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0年9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扫描件,原件备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投标人要特别注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内容所涉及的时间范围,以避免因此问题导致废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6.答疑事项:2013年9月9日12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13年 9月11日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7.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8.投标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9月16日下午14:10 (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9.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3年9月16日下午14:10 (北京时间),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浏览投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10. 交纳投标保证金:
1)所有项目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2)一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一万元;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金额另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相关要求)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项目开标日前两个工作日到账。
4)自2013年6月1日起,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一律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处理。取消现金汇款等交纳方式,禁止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出和第三方代交。
5)以上相关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 户:0012 1002 0054 9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行 号:307584021015
7)中心保证金咨询电话为:89805900-3
11. 技术支持:如果下载招标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 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邮政编码: 518034
传真电话: 0755-83948170
网上操作咨询: 89805900--6 89805300—6
市政府采购中心热线电话: 89805900 89805300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