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受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库存原料春、秋两季熏蒸杀虫项目(LGH201305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按技术中心相关要求对沈阳仓储科和营口仓储科库存原料进行2013年秋、2014年春两季熏蒸杀虫处理。
包号 存货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备注
1 沈阳仓储科原料熏蒸杀虫 万担 20 春季约5月初;秋季约9月末、 春秋两次熏蒸杀虫每次10万担
2 营口仓储科原料熏蒸杀虫 万担 80 春季约5月初;秋季约9月末、 春秋两次熏蒸杀虫每次40万担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2 个合同包,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
5.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主要负责人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相关操作人员应有危险化学品操作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2)有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熏蒸杀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熏蒸杀虫作业方案、操作规程、残渣处理方案;事故应急预案。
三、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3 年 07月07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8:30--11:00、9:00--16:00),供应商可到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0号)皇朝万鑫国际写字间C座27层2701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需另付邮费50元。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 07月22日 13 : 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0号(皇朝万鑫国际写字间)A座8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五、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开标之日前三天
递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与返还只针对投标人名称和账户的电汇,于开标之日前三天汇入招标代理公司指定账户,不接受其他形式。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甲嘉伦商务大厦七楼
联系人:王翔
联系电话:024-22815777-1706
采购代理单位: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0号皇朝万鑫国际写字间C座2701室
项目联系人:李玲波
(标书款、保证金)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账号:600031113
(代理费)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火炬支行/账号:0310 0101 4080 0008 072
电话:024-22791811(项目负责人);024-22791366-818(投标保证金负责人)
传真:024-22791922
电子信箱:LNGH024@126.COM
邮编:110003
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