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供电有限公司交通运输服务项目已经批准,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双柏供电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对本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双柏供电有限公司生产、办公交通运输服务委托经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 二、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运输车辆的供给及车辆管理 2.1.1 负责按照招标技术文件要求提供5台机械性能良好、产权清晰,安全性能可靠的机动车辆用于完成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1.2负责对招标人现有的车辆进行管理,包括车辆的年检、车辆日常维护、维保送检、车辆保洁; 2.1.3负责交通运输各项日常费用的统计,车辆维保档案、车辆基础档案的完善和更新; 2.1.4负责车辆调度工作等。 2.2 驾驶服务 2.2.1为满足招标人日常办公、接待、生产、应急抢险等所需驾驶服务,满足招标人行政和生产用车需求的交通运输需求,服务单位履行交通运输服务的驾驶员人数不得少于10人。 2.2.2驾驶员人员所持证照有效,驾龄3年以上,安全行驶里程累计5万公里以上。 2.2.3负责做好驾驶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2.3 交通安全管理 2.3.1负责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交通安全考核,出车前安全交底和行车过程安全控制; 2.3.2负责组织驾驶员开展各类技能培训,岗位培训; 2.3.3负责车辆日常安全例检、维保送检、维修质量检查等。保障车辆车况良好,驾驶员状态良好,不发生由于车辆机械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不因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不到位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 2.4 服务期限:五年 2.5 服务地点:双柏供电有限公司 三、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到位。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4.1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4.2 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务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2)在楚雄州内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具备必须的生产经营设施,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管理人员和管理经验。 (3) 具有提供运输服务较丰富的服务经验和业绩,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出现过重大交通安全问题。 4.3 属于下列情况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五、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5.1凡欲参加本标的投标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到下述地点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交验下列证书、资料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盖公章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2出售时间:2013年05月20日09:00时至2013年05月24日17:00时(非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5.3出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中路36号如意大厦21楼A、B座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1、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于2013年06月10日9:00时至10:00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中路36号如意大厦19楼D、E座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人于 2013年06月10日 10:00 时在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中路36号如意大厦19楼D、E座会议室 对本项目进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派代表(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并签名报到。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hlzb.com.cn/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双柏供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开圣 电话:0871-63198296 传真:0871-631983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