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红塔集团楚雄卷烟厂2013年初烟搬运装卸辅助工作承揽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现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揽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红塔集团楚雄卷烟厂2013年初烟搬运装卸辅助工作承揽项目
2.招标内容:负责完成承揽服务期限内楚雄卷烟厂安排的初烟搬运装卸、保管及相关的养护、清洁等其它工作。
3.项目地点:楚雄卷烟厂指定地点。
4.承揽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具体按项目实际情况约定)。
5.质量要求:投标申请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熟悉并执行招标人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招标人布置的任务,并保证初烟物资收储、保管、养护、搬运装卸承揽工作的正常开展。
6.申请人资格要求:
6.1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实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如果注册地在楚雄市区以外的企业,必须有依法在楚雄市区设立的分支机构。
6.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6.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4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记录。
6.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投入该项目人员不少于244名,其中男性不得少于190人,能够保证项目所需人员在2013年8月1日前全部就位,投入该项目人员的身体条件和业务、思想素质满足项目要求,并具备相关工作经验,投标申请人必须与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购买相关保险。
6.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合格制进行资格预审,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结束后向申请人发出预审结果通知书,只有资格预审通过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与投标。
8.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8.1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副本(原件)。
8.2 请申请人于2013年5月8日至2013年5月12日,每日上午08:00 时至11:30时,下午14:00 时至17:30时,到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万家坝(市交警队旁)云南华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本100.00元,售后不退。
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9.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17日下午17:30 时止,地点为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万家坝(市交警队旁)云南华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9.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红塔集团外网( http://www.hongta.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
地 址:云南省楚雄市东南片区红塔集团楚雄卷烟厂新厂区
招标代理公司:云南华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万家坝(市交警队旁)
联系人:李同福
联系电话:0878-3212366 13987813877
传真:0878-3212366
日期:2013年5月8日